
金默玉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
1958年2月,离当年的春节还有5天,金默玉突然从家中被带走,开始了她15年的牢狱生活。唯一的罪名,就是她的出身:“肃亲王的女儿,特务川岛芳子的妹妹,在那个年代,这足以让我致命。”为了不连累丈夫,监狱中的金默玉申请了离婚,她决定独自度过漫长的刑期。1973年,刑满释放的金默玉来到天津茶淀农场,成为一名农场工人。
金默玉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轻巧得没一点声音。已经是88岁的老人,依然喜欢穿雪白的套装,手指像少女一样纤长,手背光滑,指甲精心地修过了,涂着透明的指甲油,要对着光,才能看到一抹淡淡的银红。
她看着自己的手:“在农场劳动的时候,本来以为,这双手完了。没想到,居然没有变形。”然后她望着你笑一笑,眼睛是许多老人都失去了的明亮。
她说一口悦耳的京腔,喜欢用“……极了”做结语,是老北京才有的那种清扬婉转的音调。嗓音有点沙哑,问她是不是天气太冷有点感冒,她笑笑:“不是的,是在农场劳动的时候,坏了嗓子。”语气平静坦然,就像70年前,在东北,日本人要她去照良民证上的照片,她说:“我不去,我要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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