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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一年多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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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2日 来源:振兴东北办

 

伊春 美景如诗如画(来源:东北网)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出台以来,伊春市坚持把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在全国林区中第一个提出了实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基本设想。

    2006年1月4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在伊春开展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4月29日,伊春国有林权改革试点在乌马河林业局乌马河经营所启动实施,并相继在5个试点林业局全面展开,打破了国有林业单一国营格局,8万公顷试点林地的承包工作全部完成。完成调查区划面积83241公顷,完成评估面积82564公顷,落实林地承包面积80340公顷,其中完成承包面积77468公顷,签订林地承包和林木流转合同6623户(其中山上4072户,山下2551户),托管面积2873公顷,预留托管职工户451户。同时,承包职工营造林、发展林下经济以及综合配套改革等纵深推进的后续工作也正在全面有序展开。

    在推进林权改革试点工作中,伊春市以"稳定压倒一切,生态效益优先、森林不逆转,改革收益资金不流失、国有森林资产保值增值,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有序、配套推进"为原则。坚持把林业职工得到实惠这一改革的基本初衷落到实处,将承包经营主体确定在普通林业职工上,并充分考虑职工的不同实际状况,出台了通过拖欠工资抵顶、分期付款、林业局先行借款、收益后再付款、一次性交齐林木资产流转费用享受20%优惠,以及为暂未参与林权改革职工预留林地等办法,确保有意愿的职工随时都能参与进来,使改革试点得到了广大林业职工的充分认可、支持和拥护,始终在平稳有序中进行。坚持把"森林不逆转"和"改革收益资金不流失"作为了改革试点的两条"高压线",合理引导和规制承包职工的经营行为,防止和避免随意采伐、改变林地用途、降低林分质量等行为发生。对于改革收益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挪用,一律及时足额上缴,实行专户存储,统一支配,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坚持按照系统化思路配套推进改革,同步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适时建立市级活立木交易市场和区(局)级林权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全力满足承包经营者在产权流转以及信息、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伊春把国有林包给个人了

    通过一年多的林权改革实践,伊春林区发生了积极的变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责权利不统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改革前,国有林业长期奉行的单一国有国营体制,导致林业发展责权利严重不统一,森林资源难以得到真正有效保护,超采、盗伐、毁林现象屡禁不止。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林业产权主体,明确了承包职工责权利,使林业职工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大山主人",实现了产权主体的有权有责、连利连心,做到了"山定主、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二、投入难、造林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改革前,林区造林单一依靠国家有限的资金投入,投资体制封闭、僵化,造成林区投入严重不足,而且造林也只是政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造林质量好坏和职工没有多少关系。而通过林权改革,打开了各种生产要素投向林业的渠道,职工自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真正实现了从"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的转变,同时职工群众是用自己的钱造自己的林,造林质量也实现了大幅度提高。2006年承包经营职工就自主完成更新造林5000公顷,其中主动退耕还林约500公顷,2007年又完成造林3313公顷,其中退耕还林345公顷,造林成活率均在98%以上。

    三、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改革前,护林防火主要靠林政、公安等部门的单方面管理,林业职工对此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有的甚至还把盗伐林木作为谋生的一种手段,护林、防火一直是林区的两个老大难问题。改革后,林业职工是实实在在的山林归属者,"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已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特别是部分职工还自发组建了联防互助组织,扩充了森林防护网络,从而使护林难、防火难这两大难题迎刃而解。截至目前,5个试点林业局所有承包经营林地均未发生一起林政案件和森林火情火警。

    四、林企长期拖欠部分历史欠账得到有效解决

    长期的国有国营和统收统支,造成森工企业自身积累少,经济效益差,历史债务沉重。据统计,仅纳入试点范围的5个林业局就拖欠职工各项历史欠账高达4.86亿元。这次林权改革中,参与承包经营的林业职工都通过抵顶工资的方式基本解除了与企业的债务关系,不仅减轻了职工直接筹款的压力,也使企业卸掉了一部分历史包袱。

    五、林业职工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得到有效解决

    长期以来,林业职工作为大山的主人,没有土地,更没有森林,生活无着落和门路,增收致富的渠道十分狭窄。通过林权改革,广大承包职工真正拥有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资料,不仅可以通过对森林的培育、经营,实现林木资产的持续增值,获得长久、稳定收益,同时通过发展林下经济,还可以大幅度增加近期收入。据调查,首批参加承包经营的500户职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去年平均每户实现增收3500元以上,切实加快了奔小康步伐。

    (黑龙江省伊春市发改委供稿)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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