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史银莉、王家显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海鸣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付丽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明鹏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崔宏达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锟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永达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房明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张永宏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于晓玖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徐炳礼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桑盛红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顾崧、霍宏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于明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姜开伦、赵虹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如魁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淑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高明、由平歌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安德惠、刘士福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邹郁娜、乔文安、刘仲娣、曲忠友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辰章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东北地区人事任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