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党的十七大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在这方面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十七大精神完全符合我省国企改革工作实际。从我省情况看,大力推进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既是深化我省国企改革实践的需要,更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三年国企改革攻坚,我省地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改制企业3302户,其中大中型企业193户,分别完成应改制企业的96%。我省一批处于劣势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先后从纺织、轻工、机械、造纸、仪器仪表、建材等14个竞争性领域退出。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国有资产比重进一步下降,国有资产质量显著提高。但全省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还不够合理,改制后的一些国有企业优势不明显,主业不突出,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对全省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带动力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和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措施。省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决定》把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促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和骨干企业集中,作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措施。贯彻落实《决定》,必须大力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做强做大一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企业组织体系,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为全面推进我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今年3月,省政府听取省国资委关于三年国企改革情况汇报时,要求省国资委就今后我省国企改革和调整重组工作提出意见。我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广泛深入调研并反复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制订了《关于推进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不久前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指导意见》对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重组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调整和重组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不仅有时间表,也有数量化的要求,是我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纲领性文件,将指导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国有资本的调整和国企重组。
问:在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我省国有资本要向哪些领域和行业集中?
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省国有企业的分布状况,我省国有资本要向三个领域集中,在三个领域中发挥三种作用。三个领域:一是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二是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支柱产业的领域集中,三是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种作用:国有资本要在军工、石油石化、电网电力、电信通讯、重大基础设施(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大型水利工程)、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发挥主导作用,这些主要体现在在我省的中央企业;要在装备制造业、石化工业、能源工业、食品工业等我省的支柱产业中发挥关键作用;要在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中发挥引导作用。上述关键领域和主要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国有资本要区别不同情况,保持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
问:我省国有企业调整重组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
《指导意见》对我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任务和目标有明确的规定。任务和目标归纳起来有四项:一是重组。通过强强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加快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做强做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到2010年,力争在全省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20个,资产和主营业务双超百亿的大集团大公司10个;二是改制。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到2010年,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调整重组到20户左右;三是退出。全力推进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市场,争取国家将我省列入四年破产规划的尚未立项的企业批准立项。到2010年,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四是上市。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到2010年,争取10户左右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改上市,同时做优做强现有上市公司。
问:怎样才能保证《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
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从本质上说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必须下定决心,排除阻力,全力推进。为顺利实施《指导意见》,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各级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深入学习、全面理解、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精神。要高度重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稳妥实施。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处理好相关利益关系。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服从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大局,积极推进和参与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抓好实施,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调整重组工作力度。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特别是在起步阶段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要发挥出资人的主导作用,采取有力的行政手段,强力推进。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在本地区结构调整的规划框架内,行使出资人职责,认真研究实施方案和措施,积极推进。四是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处置、困难企业退出和存续企业改革重组的专业化、市场化的操作方式。五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展收益收缴。会同财政部门适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收益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于国有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