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吉林省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听取了吴邦国委员长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2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
米凤君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新一年的主要任务,通篇贯穿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是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是开拓创新、富有成效的。立法工作有新进展,特别是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现阶段党的基本经济政策,强化了国有资产保护,重点规范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明确的、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监督法的出台,为推进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这些工作成果,对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实现本届常委会的立法目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成绩更为明显,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也都迈上了新的台阶。
米凤君代表说,2007年将迎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是重要的一年。报告提出了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完全符合党中央的总体要求,也完全符合现阶段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些工作做好了,就一定能够为本届常委会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米凤君代表认为,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还需要从多方面做出努力。结合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履行职责,在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作出新的贡献。从我们吉林的情况看,近年来,由于我们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开展人大工作,为建设和谐吉林、富民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把人大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全省发展大局当中,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保障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立法工作要突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全面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两个重点。这些年,经济立法进展较快,社会领域的立法相对慢了一些。因此,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是十分必要的。今年计划安排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反垄断法、循环经济法等立法项目就非常好,是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社会领域立法,必然会关系到更多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所以要继续加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工作力度,通过专题研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公布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监督工作要切实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采取措施保障和推进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使监督法的法律效力得到更好地发挥。代表工作要进一步贯彻2005年中央9号文件精神,重点放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以推动人大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搞好对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省级人大和市(州)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是今年人大工作的一个特点,也是我们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契机。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这项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好代表,为做好下一届人大工作奠定基础。(特派记者 王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