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黑龙江是如何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不断提高打击和整治工作的针对性的?
姜玛俐:2005年初,杨焕宁同志提出了把预防杀人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力争一年时间内使全省杀人案件减少10%;2006年,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组成调查组,对2005年全省预防杀人犯罪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预防杀人犯罪的工作意见。省综治委、省公安厅采取加强对娱乐等公共场所的阵地控制,加强场所监控和管制刀具管理,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集中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使杀人案件逐年递减,2005年比2004年下降31.34%,2006年比2005年下降22.2%。
从2006年2月28日开始,省委组织部署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政法各部门组成了专门办公室和专门队伍,进行了深入排查,加强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督办。全省打掉多个黑恶势力,使作恶多端、为害一方的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的情况,从2006年5月至10月,省综治委牵头,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以及网吧、游戏厅、录像厅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刑释解教人员、出租房屋、重点人口、失踪人口的情况,强化对流浪儿童的管护,开展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排查刑满释放人员3万余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10780人,重新列管重点人口2.4万余人;登记出租房屋15万余户,暂住人口42万余人;查验送子车3286台,淘汰不合格车辆308台;排查流浪儿童4421人,救助未成年人2700余人。检查"两厅一吧"及各类文化场所15170家,停业整顿网吧43家,取缔黑网吧90余家。查处涉校治安案件654起,刑事案件252起,取缔校园周边违法经营场所680处。严厉地打击了侵害未成人的犯罪活动,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6年4月,全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平安建设的工作范畴。安全监管部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采取了强化安全监管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在重点行业成立专家组、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很大的好转。2006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8419起,同比减少3621起,下降16.4%;死亡2949人,同比减少203人,下降6.4%。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0人,下降30.2%。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十五"以来首次降到3000人以下。
为了减少暴力犯罪和恶性案件,从2006年6月20至9月30日,全省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排查整治危爆品专项行动。共检查涉爆单位2170家,发现隐患439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30份;查出非法制贩等涉爆案件186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61人;主动上交和收缴各类枪支57070支、子弹15万余发,打击处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1107人;收到群众举报线索729起,查破案件1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8人。使涉枪涉爆案件明显下降,减少了对社会治安的威胁。
为了保卫全省经济建设成果,维护全省经济秩序,省综治委还专门组织了打击盗采油田石油和采油设备等多个专项行动,有力地遏制了经济领域的刑事犯罪势头。
记者:建立长效的社会管理机制是平安建设的决胜之策,黑龙江是如何打防结合,强基固本,搞好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的?
姜玛俐:为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省城镇设立2793个社区警务室,农村设置5105个警民联防区工作室,有2.2万余名公安干警在社区抓治安防范工作,占公安干警总警力的33%;全省1318个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综治委(办)或综治维稳中心;同时调整充实了11000个村民委员会,372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1万个治保会,2万个调委会;还发展壮大了群防群治队伍,使保安员队伍达3.4万余人,专职治安员达4万余人,兼职治安员达26万余人,民间纠纷调解员达5.3万余人,信息员达8000余人。从而提高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保证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为了推进对城市治安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三年规划》,决定由财政投资,制定治安防范技术监控规划,在全省城市建设监控系统,由政府建骨干网络,连接已有的监控设施,三年内扩展到全省所有城市,使技术防范建设在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得到深入发展。
同时,为切实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各地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中一并考虑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省综治委与省建设厅联合行文要求在新建工程、居民住宅小区必须达到治安防范和居民安全的标准,否则不予验收;在旧区改造的建设中必须规划安全防范工程项目,否则不予审批。目前城市二、三类街道亮灯率达92.8%,居民区楼道灯亮率达86%,新建楼区安装报警装置和防盗门窗达98%。农村大牲畜入圈、大型农机具上锁达97%。
哈尔滨市在平安建设中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入手,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了为百姓安装单元电子防盗门,点亮楼道、门前两盏灯的"两亮一安全"工程建设,通过各个渠道筹资1亿多元,全市40万户、百万居民直接受益,各类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
2004年以来,全省各地坚持不懈地开展基层创建活动。截止到目前,全省"平安社区"已达4781个,"平安村"已达15353个,"平安单位"已达22046个。对全省的"平安龙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4年以来,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平安龙江"建设的目标已全面实现。黑龙江省的治安一年比一年好,平安面一年比一年大,老百姓对治安满意率一年比一年高。
2004年以来,全省群体性事件减少近一半,刑事案件总量减少7%,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减少28.7%,其中杀人案件减少45.1%;火灾和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分别大幅度下降。经统计部门测评,公众有安全感的达90%以上。有111个县(市、区、局)达到了平安创建标准,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局)",占县(市、区、局)总数的67.7%。
全省社会平安稳定,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发展。2006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6216.8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881.5亿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粮食产量登上750亿斤台阶,商品量居全国前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182元和3552元。由于投资环境的改善,全省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直接利用外资翻了一番,利用省外资金增长3.5倍。
2006年,黑龙江省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份。目前,平安建设已经深入人心,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