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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从1月30日起,辽宁省对包括成品粮及粮食食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和鸡蛋等5大类居民消费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详细>>
沈阳市对重要商品实行价格干预中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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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吉林省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粮油及主要副食品加工企业,在10天内原料价格涨幅不超过10%的情况下,不允许提高相应制品的价格。大型超市和城市农贸市场经营的粮、油、肉、奶、蛋、豆制品等重要商品,如一次性进价涨幅超过5%或累计涨幅超过10%,只允许核加进价差额;如进价下降,也要相应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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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黑龙江要求各地重点加强对粮食、副食品、农机打井和灌溉设备、农业喷洒机具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走势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各地价格监测机构从2007年8月3日起,每日上报当地主要副食品和抗旱农业机械主要品种的市场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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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两节”期间对重点优抚对象每户发放400元救济金
“两节”期间,沈阳对全市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重灾民每户发放400元救济金;对困难群体发放副食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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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政府补贴蔬菜价格
大连发改委启动价格应急调控预案,决定从1月30日开始至2月6日,对进入大连双兴蔬菜批发市场的西红柿、青椒、尖椒、黄瓜、芸豆、蒜薹、韭菜、甘蓝、菠菜、油菜、茄子、芹菜、茭瓜等13个品种免收市场交易费,由市政府价调基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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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连市内四区城市低保户,市政府将给予每户400元现金救济,对其他区市县城乡低保户,将给予每户300元现金救济。2008年1月大连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大连将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研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消费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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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投放储备油3000吨
吉林省财政安排2000多万元资金用于解决10万户低保、特困家庭看电视问题,安排685万元资金用于生猪活体和冻肉储备、食用糖供应等,并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市场投放省级地方储备油3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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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困难群体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
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对城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救助措施,以促进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详细>>
哈尔滨: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春节前,哈尔滨市将投入价格调节基金500万元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价格补贴。同时,“百组分赴城乡监控市场”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哈尔滨市市场物价平稳、供应充足。市政府还安排了1400万元专款,重点解决城市低保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农村低保人员及受灾群众节日生活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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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向贫困家庭发放惠民购物卡
哈尔滨在“两节”期间向市区贫困家庭发放惠民购物卡。据了解,此次发放惠民购物卡是为了缓解因物价上涨给特困家庭带来的生活负担,帮助贫困群体购买米、面、油、蛋等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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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遏制肉价出新招 能繁母猪险面世
辽宁省能繁母猪保险金额初步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具体保险责任包括: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火灾等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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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八条措施确保猪肉等副食供应和价格稳定
第一,省、市给予存栏能繁母猪每头50元的补助。第二,对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第三,筹集5000万元用于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储备。第四,严防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第五,从8月份开始到08年2月,对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增加25元补助;第六,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市场预警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第七,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菜篮子”工程第一责任人。第八,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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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三批省级储备肉投放市场
为确保节日期间吉林省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稳定猪肉市场价格,1月30日,第三批省级储备肉将陆续投放全省9市(州)猪肉市场。此次投放总量为13000头,其中生猪10000头,冻肉3000头。省级生猪储备动用价格,按略低于投放市场平均价格确定。根据投放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投放节奏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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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放生猪良种补贴专项资金640万元
为了改良生猪品种,降低养殖成本,黑龙江省将对巴彦县、肇东市等5个养猪大县(市)购买良种猪精液的养殖者给予补贴,每头母猪补贴20元。同时,为扩大优质奶牛后备资源,保护奶业发展的基础,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和黑龙江省地方财政共同出资1.7亿元,对34.9万头后备奶牛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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