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股份)与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轨道)签订长春轻轨二、三期工程40列70%低地板轻轨车采购合同,签约车辆共240辆,合同总额7.3亿元人民币。
长春轻轨二期工程从卫星路到净月潭,全长17公里。2004年长客股份与长春轨道签订了二期轻轨客车供货合同,20组车已于2007年底交付完毕。该车作为国内最先进的70%低地板铝合金轻轨车,投入运营后获得一致好评。轻轨三期工程北起长春火车站北站房,南至南三环,线路全长16.98公里。全线设地下车站1座,高架车站14座,地面车站1座,车场1座,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工,2至3年建成。轻轨三期工程建成后,将与一、二期工程形成网络,构筑起长春城市轨道交通环线,形成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的基本线网。
此次签约的车辆在原二期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设计。车辆为70%低地板铝合金车体结构,每列车采用两个单元由6个模块编组,4动2拖,在网络控制方面采用更为先进技术。此外,车辆轻量化程度也有很大提高,每个单元自重比原来的二期车辆降低1.5吨左右,最高运行速度可达70公里/小时。
长客股份郑重承诺要为长春轻轨打造成世界一流的轻轨客车,作为长客股份产品的一个展示平台。长春市政府高度肯定了长客股份为地方经济特别是长春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长客股份,为其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长春市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