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政府机构。“3·15”来临前夕,刚刚上任不久的大连市工商局局长张凤全接受记者专访,阐述了他对于消费维权与责任的认识。他认为之所以消费侵权事端屡屡发生,归根到底是由于各种责任的缺失。
记者:作为刚上任的工商局长,您对这一职位是怎么理解的?您认为工商部门应该为消费者做些什么?
张凤全:工商部门是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能机构,肩负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其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工作的重点之一。市场监管的一个落脚点,也是为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谐的消费环境,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大连市工商局升级改造后的12315系统,加强了消费维权,与消费者协会一起,受理解决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记者:张局长,在受理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过程中,您觉得当前消费者面临最大的困扰是什么?
张凤全: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反映说,责任意识的缺失成了当前消费维权事业向前发展的最大障碍。法律制度并不能解决所有实际问题,何况我们在消费维权方面的制度还不健全。这样责任意识就尤其重要。有很多消费争议,到最后经常听经营者说,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儿告吧。这就是典型的责任缺失。我归纳了一下,经营者责任缺失,突出表现在合同、质量、售后、教育四方面。
在房地产领域,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中,收了人家的定金,然后不履约了。像去年长海有一家装修了一半,要消费者交1万元,不给就停工,导致人家全家过年都在租的房子里,非常恶劣。人家买了你的产品,不能说给了钱出问题就不管了,售后服务也是一种应尽的责任。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在新的一年里工商部门有什么打算?
张凤全:今年中消协确定的“3·15”活动主题就是“消费与责任”,明确了消费维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政府负有监管责任,媒体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作为工商部门,首先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工商部门今年将继续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和完善维权体系。继续加快“两站”进社区、进村屯和12315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建立重大投诉应急机制和报告制度,确保年度投诉解决率达到96%以上。加强消费者教育工作,在今年“3·15”主会场,我们就首次组织了40多堂消费指导课。
为强化经营者的消费维权责任意识,我们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大力打假扶优,着力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今年参加“3·15”活动的企业,我们都要求在消费者责任方面作出承诺,在食品安全等六大领域都组织了企业的责任宣言,以督促企业履行责任。(记者
王友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