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试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审判和检察职务的有关人员通告如下:
房明、王志文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苏轩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吕风波、任延光、隋广洲、丁大勇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希学、杨庆波、车金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新行拟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亚林拟任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对上述拟提请任命人员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市人大常委会在机关门卫设置公示意见箱。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83722225
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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