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鞋厂的厂长到广告公司的经理,从大酒店的厨师到草编协会的会长……5月30日,在吉林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十大“务工创业标兵”在台上喜滋滋地“亮相”,成为吉林省“阳光工程”的一个折射和缩影。
这是和煦的“阳光”。对吉林省的农民而言,2004年以来,在这束“阳光”的照耀下,一大批新型农民应运而生,正沿着崭新的致富之路,阔步前行。2007年,全省阳光工程共培训农民16.4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目标,并实现转移就业15.5万人,占培训农民的94.1%,高出国家要求14.1个百分点。
一年培训16.4万人,九成以上农民实现转移!对于我省的阳光工程来说,这的确是令人欣慰的消息。更为可喜的是,随着阳光工程的不断深入和推进,这种示范性的“带动效应”正在黑土地上释放能量: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带动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35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0万人;农村劳务经济总收入达170亿元,农村人均劳务收入1178元,农村人均劳务收入占总收入的28%!
广大农民进厂、进城务工,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更主要是为二、三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从全国情况看,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但是,目前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各类职业培训的比例还不足10%。和这些数字对比,我省可能还要低一些。
这就是我们要面对、破解的现实和课题——培训如果滞后,不仅会影响农民走出家门“淘金”的脚步,更会大大地影响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与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与农民渴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的愿望相违。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一条捷径——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技能。
在近年来的阳光工程培训中,我省正在走出一条富有地域特色的培训之路。培训领域变大变宽,由原来的保姆、保安、瓦匠等初级层次培训,向电脑、会计、统计、机械制造、加工、维修等更高层次培训发展,农民工转移就业结构改变了,就业能力提高了。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在阳光工程培训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长期稳定就业的占64%,从事技能型的占23.1%,分别比2004年度高出14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培训是手段,就业是目的;而手段如何实现,关键在创新。一方面,我省采取订单培训,开展“菜单式”、“裁缝式”培训,实现校企联合、校校联合、校乡联合;另一方面,培训基地则根据农民和劳务市场需求设立专业,设置建筑装饰、餐饮旅游服务、机械加工等需求量大、容易就业的一系列专业和工种,与市场对接,与企业、农民需求对接。
培训效果如何,在于专业设置,也在于具体的实施计划。为确保培训时间,今年,我省还进行了灵活的调整——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0-180天,各项目市县要加大中长期培训比例,提高阳光工程的培训质量、技能层次;30天以内的培训比例不能超过35%;31-90天的培训比例不能低于50%;91-180天培训比例要达到15%……这其中有一个含义,就是要增加高技能培训比例。记者获悉,我省把今年确定为阳光工程培训“农民职业技能提升年”,主推阳光工程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将之作为考核工作实效的重要指标。
和煦的“阳光”,吹拂了吉林大地,吹绿了田野,吹响了新型农民的创业号角。今年,一个令人振奋的新目标浮出水面:示范性培训转移16万人、转移375万农村劳动力、实现210亿元劳务收入……吉林农民,在“阳光”的照耀下,正一步步走上富裕路。(记者
翟劲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