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老工业基地
工作简报
(第 16 期) 总第 16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8年11月4日
海关系统实行通关模式改革
推进东北地区经济一体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成为一种趋势。东北地区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和人文特征,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一直将东北作为一个经济板块谋划建设,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打下了基础。但是,与当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经济一体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提高认识,深化改革创新。为了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海关系统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推行区域通关改革,将哈尔滨海关列为区域通关第一批推广单位,并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意见》。哈尔滨海关以"开门建海关"为指导,积极探索改革,以区域海关一体化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两年来取得了良好成效。
区域通关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即对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A类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与原来过关验放模式(即在口岸办理转关手续,将货物押运至属地,在属地办理报关手续)相比,区域通关模式是海关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进步。从微观经济层面看,有五方面的优点:一是简化了海关手续。企业只需在属地申报后即可到口岸提货,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二是降低企业成本。由于通关手续简化和效率提高,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尤其是仓储和运输成本。三是方便企业运输。原来的转关货物需使用专门承运海关货物的监管车辆运输,其费用是普通车辆费用的2倍多。现在货物在口岸放行后可使用任何车辆运输。四是资金运转更安全。企业在属地申报后,即可在属地纳税,避免了原来将税款提前预支给口岸代理带来的资金风险。五是激励企业守法诚信。许多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更加遵守国家法规制度,争当A类企业。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区域通关模式缩短了内陆与沿海的距离,密切了各地经济联系,助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按照海关总署的总体要求,2006年,沈阳、长春、哈尔滨、满洲里等东北地区各海关一起分别召开了海运业务和陆运业务区域通关改革研讨会,共同签署了《东北地区区域通关改革协议》。同年12月,黑龙江省首票进口区域通关货物在哈尔滨市申报后30分钟内即办结通关手续,在大连海关顺利验放,货主于当天就在大连口岸提取了货物。次年1月,黑龙江省首票出口区域通关货物在满洲里海关顺利通关,货物在申报后30分钟内即办结通关手续。2008年1-8月份,哈尔滨海关累计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货物90816吨,货值1.28亿美元。为了全面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哈尔滨海关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如向企业广泛宣传,组织业务培训,主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合力,适当调整扩大A类企业数量等,并于今年初开始在本关区各口岸间推行新通关模式。
海关系统的区域通关改革,受到了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和广大企业的欢迎和赞誉。改革取得的显著成效,再次证明体制机制创新是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源动力,也为其他部门、行业改革提供了良好借鉴。(东北振兴司产业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