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老工业基地
工作简报
(第 27 期) 总第 27 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
2008年12月4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支持白银市资源型城市转型
今年3月,白银市被国家正式确定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城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精神,支持白银市做好转型工作,加快全省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白银市做好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8〕69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了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确定了近期、中期、远期的实施目标。为实现转型,《意见》从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接续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开发区建设、关注民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6个方面提出了今后转型的重点任务。
为保证以上重点任务的落实,《意见》强调,要实行财税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白银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转型项目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省财政也加大对白银市资源型城市转型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白银实行矿产开发和土地利用优惠政策,支持白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靖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资源枯竭企业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并优先支持其进行异地开发,加大土地复垦、矿山环境治理、沉陷区治理、土地开发整理和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的支持力度等;要实行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省财政给予棚户区改造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加快解决白银市厂办大集体问题等;要实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白银市优先布局规划全省重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申报,加大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额度,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意见》强调,白银市转型工作由省政府负总责,并成立白银市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为保证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顺利开展,《意见》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帮助白银市解决转型中的突出问题,并要求白银市抓紧制定转型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意见》最后强调,省内其他资源型城市也要积极推进转型工作,对列入国家确定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省政府将给予同等政策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