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青龙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要从事生猪养殖,因个别条件不具备,工商部门无法颁发正式营业执照,农民非常着急。对此,农安县工商局本着特事特办原则,核发了筹建执照,并协助其完善条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许可证的问题。
近两年来,在牧业大县农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遍布大街小巷。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准入上,县工商局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只要手续齐全,随来随办。这是我省工商部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缩影。
截至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4630户,出资总额达65.8亿元,从业人员达26310人,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在整个过程当中,全省各地工商部门从宣传引导、政策支持、登记服务、保护权益等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普遍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提供各种示范文本,实行申请、受理、审批、发照一站式服务。
全省各地工商部门通过“送法下乡”、成立“宣传小分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民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的典型事例。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成立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激发了农民群众成立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今年,省工商局强化政策措施支持,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8条政策措施》两个文件,从宣传引导、登记服务、商标培育等方面,对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给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同时,一些地方制定出台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和服务措施,形成了全省工商系统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热潮。在政策支持的同时,强化主动服务。吉林、辽源、白山等地工商局,组织经常性的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深入乡镇村屯现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为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服务。
在健全和强化商标品牌兴农机制方面,工商系统认真抓好重点农产品商标的扶持和培育。重点在玉米、水稻、大豆等优势农产品,在人参、鹿产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中,引导注册商标,培育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涉农企业的重点产品中,培育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促进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促进农产品由卖原料向卖产品、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方向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市场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