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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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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6日 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京举行

    周永康出席并讲话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6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命名大会上讲话,要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号召,迅速开展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金春明在救援现场(2004年11月24日摄)。新华社记者郭大岳摄

    周永康强调,金春明同志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忠于职守、英勇顽强,自强不息、好学上进,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愧为新时期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光辉榜样,不愧为当代青年和革命军人的杰出楷模。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要把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紧密结合起来,热爱基层、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勤学苦练,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刘振起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的命令,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宣读了公安部关于向金春明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辽宁省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代表800多人参加了命名大会。(完)

公安部决定开展向金春明学习活动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 在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之际,公安部日前作出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中广泛开展向金春明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报效祖国、报效人民的崇高志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追求崇高的人生境界,自觉地把个人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认真履行职责,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自觉传承和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争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维护者和实践者。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赴汤蹈火、舍生忘死的英勇精神,发扬人民警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畏艰难险阻,敢于迎难而上,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怕流血牺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勇攀高峰的优良作风,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不断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向金春明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要把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坚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把学习活动与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关心基层、献身基层,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重心下移,扎扎实实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用英雄模范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公安民警,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完) 

相关新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记雷锋式的消防战士金春明

          雷锋式的消防战士金春明访谈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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