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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炭产量规划到2010年达26亿吨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按保障有效供给原则,2010年全国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26亿吨。
记者22日从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规划预测2010年全国煤炭需求总量为26亿吨。其中,电力、钢铁用煤继续快速增长,建材工业用煤基本不变,煤化工产业成为新增长点。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增加优质动力用煤和优质高炉喷吹用煤生产,适度增加优质炼焦用煤和无烟块煤生产,控制高硫高灰煤炭生产。新增煤炭产量以大型煤矿为主,压减小型煤矿产量,严格限制超能力生产。
目前,煤炭分别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76%和69%。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认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能源结构仍将以煤为主。
“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矿建设将坚持“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全面整合、改造小型煤矿,调控煤矿建设年度开工规模。全国大中型煤矿建设规模8.1亿吨,重点建设10个千万吨级现代化露天煤矿,10个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将形成6至8个亿吨级、8至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50%以上。
“十五”期间,我国煤矿建设扭转了“九五”期间规模严重不足的局面,煤炭产量年均增长11%。2005年,我国煤炭产量为22亿吨。
我国小煤矿产能五年将压缩3.8亿吨以上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刘铮)小煤矿一直是我国煤矿事故的主要源头。新编制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现有生产、在建的小煤矿产能,要由2005年的10.8亿吨压减到2010年的7亿吨以内。
记者22日从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实现这一压减目标的主要手段是资源整合与关闭淘汰。国家将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减少小煤矿产能2亿吨。
继续整顿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浪费资源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对于瓦斯、水、火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将重点整合,难以整合的限期退出。
目前我国小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矿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占三分之二。根据规划,我国小煤矿数量将从2005年的20622个减少到2010年的1万个。
通过这样的调整,2010年全国26亿吨煤炭产量中,大型煤矿产量14.5亿吨;中型煤矿产量4.5亿吨;小型煤矿产量控制在7亿吨以内。
规划对“十一五”各地整合关闭小煤矿提出明确目标。例如,山西小煤矿2005年有3124个、产量1.84亿吨,2010年要减少到1100个、产量1.15亿吨。
“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开工大中型煤矿主要分布在13个大型煤炭基地内。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将达到22.4亿吨,占规划中全国煤炭产量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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