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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发展水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等技术成熟、市场竞争力强的可再生能源,尽快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积极推进技术基本成熟、开发潜力大的风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液体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为更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奠定基础。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目标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解决农村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主要发展指标是:
(1)到2010 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3
亿吨标准煤。其中,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9 亿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30
万千瓦。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 亿立方米,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1.5 亿平方米,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 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 万吨。
(2)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增加农村清洁生活燃料供应,促进农村能源建设。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电网建设和改造相结合,解决约1150万无电人口的基本用电问题,农村户用沼气池达到4000
万户,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 万吨以上,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4700 处,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5000
万平方米。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和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全国建成50 个绿色能源示范县。
(3)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到2010
年,初步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集成能力,形成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参与国际联合技术攻关等多元化的技术创新方式。到2010
年,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为主的装备能力,水电设备、太阳能热水器达到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实现1.5
兆瓦级以上机组的批量化生产,农林生物质发电设备实现国产化制造,基本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多晶硅材料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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