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在沈阳市东陵区李相镇前李村,记者看到村民李相林正在悠闲地和邻居唠着家常。李相林家里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现在除了在房前屋后侍弄点应季菜外,他常和乡亲坐在一起,研究区政府有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据记者了解,如今在东陵区,像李相林这样的失地农民有5000人左右。
今年,东陵区在李相镇建设李相新城项目,将对当地经济的增长起到积极作用。而由于建设这个项目,许多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了。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生活的来源,没有了土地,他们的生活还有哪些保障呢?
据了解,东陵区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四大保障体系,采取多层次筹集资金的办法,在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根本利益的同时,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市化进程,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被征地人员老有所养。区里建立了养老保障、养老保险、医疗和就业四大保障体系,全力保障广大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要求,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养老保障待遇将由过去每月260元提高到400元,参保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按照30%、40%和30%比例分担。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将参照养老保险办法,不符合年龄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失地农民,政府将为其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如符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在采访中,村民于淑生高兴地和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征地前,我们种的都是旱田,一年的收入也就1万多元。现在如果参保的话,每人每月能领到400元,像咱一家4口人,一年能领到1万多元,比过去一点也不差,而且俺们还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了,可以找些别的事儿干,增加收入,政府为俺们想得真周到啊!”东陵区的四大保障体系,让失地农民生活无忧。(孙政
记者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