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建设,增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日前,铁岭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意见。从现在开始,将对农村卫生所进行全面规范整顿,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使全市农村卫生所达到“六个统一”标准,并承担起10项主要工作职责。
铁岭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利用政策杠杆,对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所)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并最终将其统一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从而把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送到农民身边。意见规定,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将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原则上设立一所标准化、规范化卫生室(所),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可增设一所;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有关部门在房屋新建和改扩建、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实行统一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统一药品采购与调剂、统一建设及考核等“六个统一”的标准;执业者要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在2010年前要达到医学大专教育水平。此外,除至少配有80种以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治疗药品外,对医疗设备、房屋建设及配套设施等也都作出了严格要求,最终将使村卫生所真正承担起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危重症病人的初级救护、计生技术指导等10项主要工作职责。(记者 狄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