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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委员: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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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17日 来源:经济日报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总裁王健林: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种形势下,社会责任问题历史地提到了民营企业面前。

    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这不仅是新时期社会对民营企业的要求,也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条件。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总体情况和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企业仅满足于捐款捐物等社会责任的表层要求,忽视诚信经营、关爱员工、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有的企业没有将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的价值观,没有把企业的发展战略与承担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等等。为此建议:一,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民营企业中广泛开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题活动。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的主题活动,有助于提高民营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民营企业家努力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推动者、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者、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二,建立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有一套科学标准的评价体系。目前,一些大学、研究机构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但总体而言还是初步的,还没有形成社会共同认可的评价标准。建议权威机构,特别是有关部门能够参与并主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争取早日形成一套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从而推动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三,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对民营企业来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一个关爱员工、有着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本身就是对社会和谐的重要贡献。要把员工的社会保障、待遇福利、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内容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中,使员工能在企业里长工资、长本事、长品德、长幸福指数。(记者 李天斌整理)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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