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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一五“生态立区” 建赤峰等5大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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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8月28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战略环境评价的建议,围绕建立产业基地、宜居城市和生态屏障的要求,坚决实施“生态立区”发展战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在发展产业基地方面,全区农牧业结构将由种植业主导型向养殖业主导型转变,草原功能定位由牧业主导型向生态主导型转变,畜牧业由牧区向农区转移。同时坚持优化工业结构,加强呼伦贝尔、蒙西地区等4大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的编制和环境评价工作,逐步发展低耗水行业,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节水型工业体系。

    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李万忠介绍,今后5年内,内蒙古将建立大兴安岭、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阿拉善5大生态区,建设呼和浩特、包头、海拉尔、满洲里、赤峰5大宜居城市,确保60%的主要城市全年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气超过292天,全区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3%以上。

    同时,内蒙古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划区轮牧、休牧、禁牧、围封转移等重要措施,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构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完)

(责任编辑: 黄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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